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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2025)集团字第020号

2025/11/24 9:15:48 人评论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沈阳浑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业务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2.采购方式:三方比价

3.最高限价(元):250,000.00元(含税)

4.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必须是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应具备合法执业资格,且承办律师需具备证券法律业务经验,熟悉《证券法》、《公司法》及企业债发行相关法规。

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境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尤其在公司法、证券法、金融监管等领域有深入研究。具备国有企业相关发债业绩,具备丰富的债券发行项目经验,熟悉企业债券发行的全流程,包括尽职调查、法律文件起草、监管沟通等环节。

2.服务团队要求: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至少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3名律师,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上述人员均须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且不得相互兼职。

3.信誉要求:投标人和拟委派的服务团队人员近三年未被司法主管部处罚或行业协会纪律惩戒,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均自投标截止日当日向前计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页面附件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

采购文件-发债律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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