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对“沈阳新能车辆科技有限公司”等五家参控股企业开展投资业务回顾及运营分析的服务;
2、采购方式:三方比价;
3、最高限价(元):400,000元;
4、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其他限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的从业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4.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工作服务经验者优先;
5.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以上且成立5年及以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页面附件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
对“沈阳新能车辆科技有限公司”等五家参控股企业开展投资业务回顾及运营分析的服务采购文件.doc
